日前,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中小学校服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同时提出,学校可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创新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减少资源浪费。
坚持自愿购买原则 探索校服循环使用
《意见》明确, 中小学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 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制定校服管理和采购办法,按照学生自愿原则,制定本区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明确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要求等内容。
新出台的校服管理意见提出,要培育绿色环保节约理念,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创新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厉行勤俭节约,减少资源浪费。 同时,学校要对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
多方参与校服选用 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
《意见》还指出, 各校要建立由学生、家长、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全程参与款式设计、面料选择、颜色确定、功能需求、价格范围、采购方式、售后服务等选用采购环节,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此外,各校选用校服实行“双送检”制度,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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