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网衡阳8月15日讯(通讯员 黄榕 李俊廷)“这起劳动争议很可能调解不了!”雁峰区劳动仲裁争议庭上,一位仲裁员因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预感。2024年8月14日,雁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就辖区某公司涉及的43名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集体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3位仲裁员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同时,仲裁员们还积极引导双方进行理性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大公约数”。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环节,被申请方只同意按“334”模式支付,也就是调解后次月,企业支付拖欠工资的30%,余下工资每间隔4个月分别支付30%、40%;而申请方表示,9月份学生开学要交学费,第一笔支付款需提前,而春节又是企业回款的峰值,申请增加第二笔支付款额度,双方为此争论不休。仲裁员通过分开交流,最终提出“352”的折中方案,也就是说将“334”横提线变为“352”开口向下的抛物线,且第一笔支付款须在开学前支付到位,双方达成一致。在经济补偿金调解环节,被申请方只同意支付50%,并在明年6月份到位,而申请方要求支付80%,双方僵持不下,很可能进入下一个司法程序,仲裁员们考虑时间长,效率低,建议原有的50%时序不变,剩下30%到明年8月份支付,相当于在原50%的时序上,构造了30%的延长线。经过多轮协商和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在场20多位农民工当场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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