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社传媒讯(记者易巧君 通讯员 刘旸)3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日前已下发《关于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拟选拔60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要求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其他选拔条件则主要是分自然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进行分别说明。
高技能人才,要求目前在生产服务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其他选拔条件则是对个人荣誉称号、技术贡献、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分别说明,其中包括或者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上获得金牌,或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技艺精湛,或者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等。
《通知》要求,人选选拔工作要进一步紧扣我省重大战略,聚焦种业、“3+3+2”产业集群、先进计算、生命健康、北斗规模应用等领域和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绿色低碳、量子、类脑等前沿技术领域及“四大实验室”等重点创新平台选拔推荐人才。坚持德才兼备,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等倾向,切实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相关材料须于4月7日前报省人社厅,更多相关通知要求等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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